湖干四时歌·其八

朝代:明朝|作者:高攀龙|

寒风凄兮墐户,淡日煦兮亲人。君何慨兮岁暮,冬不久兮欲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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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.《步蟾宫·闰六月七夕清朝·顾贞观 玉纤暗数佳期近,已到也、忽生幽恨。恨无端、添叶与青梧,倒减却、黄杨一寸。天公定亦怜娇俊,念儿女,经年愁损。早收回、溽暑换清商,翻借作,兰秋重闰。
  • 2.《已亥杂诗·274清朝·龚自珍明知此浦定重过,其奈尊前百感何。亦是今生未曾有,满襟清泪渡黄河。
  • 3.《和韵送陈慈湖状元元朝·汪鑫澹烟衰草断吟魂,一舸沧浪送客频。商岭今闻迎汉老,武陵谁复是秦人。九秋风月诗应好,万里乾坤道未贫。只恐魁芒天渐远,明河从此许谁亲。
  • 4.《窗间水影钟仲章见示元朝·张仲深小室俯晴渚,曲波晓晶荧。阳灵濯光景,空碧生虚棂。谁持并州刀,剪碎龟甲屏。罗袜尘缥缈,翠袖春伶俜。夜深烟雾湿,常恐埋青萍。
  • 5.《辛酉元日朝回明朝·李孙宸有道开天启,龙飞又见春。钩陈新法座,玉帛会臣邻。瑞雪三花烂,条风万化均。朝回花底坐,云气染衣巾。
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

高攀龙(1562年-1626年),字存之,又字从,江苏无锡人,世称“景逸先生”。明朝政治家、思想家,东林党领袖,“东林八君子”之一。著有《高子遗书》12卷等。
万历十七年(1589年)中进士。后遇父丧归家守孝。万历二十年(1592年)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。万历二十二年(1594年),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,被贬广东揭阳典史。
万历二十三年(1595年),高攀龙辞官归家,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,在家讲学二十余年。天启元年(1621年),高攀龙重获起用,被任命为光禄寺丞。历任太常少卿、大理寺右少卿、太仆卿、刑部右侍郎、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。
天启六年(1626年),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,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,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。该年三,高攀龙不堪屈辱,投水自尽,时年六十四岁。
崇祯初年(1628年),朝廷为高攀龙平反,赠太子太保、兵部尚书,谥“忠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