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项秉仁

朝代:明朝|作者:林俊|

襄毅元枢记昔年,后行梧竹上风烟。县家赤子心应副,吾道沧洲业许传。

己属典刑酬仕学,未烦枘凿计方圆。缵戎好亦孙支事,先续循良第一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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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俊(1452—1527)明福建莆田人,字待用,号见素、庄。成化十四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曾上疏请斩僧继晓并治中贵梁芳罪,触帝怒,下狱,贬姚州判官。寻召还,复官,改南京。正德时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,镇压蓝廷瑞等起事。嘉靖时官至刑部尚书。有《见素文集》、《西征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