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龙太守上计·其二

朝代:明朝|作者:韩日缵|

廿载仍为守,褰帷噩水滨。

鹏图还自矫,龙性讵能驯。

俸禄不妻子,讴吟乃士民。

但追循吏迹,遮莫叹前薪。

注释

1. 五言律诗 押真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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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介绍】: 明广东博罗人,字绪仲。万历三十五年进士,除检讨。累迁至礼部尚书。时宦官用权,人皆畏其凶焰,独日缵坦然处之。后充经筵讲官,得熹宗称善。卒谥文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