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之诏·其二

朝代:清朝|作者:李希圣|

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

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

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
注释

1. 五言律诗 押侵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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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.《都下送辛大之鄂唐朝·孟浩然南国辛居士,言归旧竹林。未逢调鼎用,徒有济川心。予亦忘机者,田园在汉阴。因君故乡去,遥寄式微吟。
  • 2.《姑苏怀古宋朝·姜夔 夜暗归云绕柁牙,江涵星影鹭眠沙。行人怅望苏台柳,曾与吴王扫落花。
  • 3.《寄和叔·其二宋朝·李正民阮公痛哭到途穷,碧海相望西与东。流落真同土木偶,奔驰方类马牛风。乌衣旧会嗟难继,黄耳家书杳不通。桂树连蜷猿啸苦,王孙何久滞山中。
  • 4.《斋居次韵明朝·何瑭南国斋居万虑轻,北辰翘首正关情。紫坛香蔼通金阙,绛节云开下玉京。乐奏笙箫传禁卫,驾回车马隘都城。人心欢悦天心享,共贺今年大礼成。
  • 5.《春日怀归明朝·佘翔谷口啭莺声,春风发杨柳。萧条万里人,孤帆伤白首。
【生卒】:1864—1905
【介绍】: 清湖南湘乡人,字亦元。光绪十八年进士,官刑部主事。初治训诂,工文。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。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皆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