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事

朝代:清朝|作者:李希圣|

割取江陵土一坏,相公鼻息尚如雷。

主臣白马随黄马,门户金杯代玉杯。

中使传符求薏苡,大官置驿贡杨梅。

阿房艮岳君休仿,第一先宜起债台。

注释

1. 七言律诗 押灰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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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卒】:1864—1905
【介绍】: 清湖南湘乡人,字亦元。光绪十八年进士,官刑部主事。初治训诂,工文。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。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皆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