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儿遇难已经年,饮泣终朝痛未宣。
劫数也应容孝子,报施不敢信苍天。
细推骨相无凶法,检点平生少罪愆。
莫是还家忘毁戒,佛前未忏牒空悬。
1.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出处:田间诗集卷第十五
2. 儿在闽曾受戒,既归,有室家,疑毁戒未忏,故罹此。死后戒牒犹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