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番更计议纷纭,责在须教大吏分。
怪底簿词频改撰,原来案牍总虚文。
诉冤有主能无问,谳狱何言迥未闻。
即使减三难指盗,岂应行刺可成群。
1. 七言律诗 押文韵 出处:田间诗集卷第十五
2. 朦胧上官,审定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