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·其二

朝代:清朝|作者:黄节|

王畿制既紊,大都乃偶国。

乡遂变轨里,都鄙乱阡陌。

均人失所掌,平土恶可得。

元魏诏均田,自上之指给。

男妇逮奴婢,田受各有级。

扰民恩不周,制地已无术。

元稹画作图,周主所叹惜。

吏民诏先习,一岁行不及。

视魏倘设施,五十或笑百。

宣和乃置局,投牒任诬白。

私田指天荒,主者反租役。

鲁山阖县田,尽括不留隙。

夺良以入公,夺公复有贼。

均地不可行,均税济其塞。

郭咨孙琳方,救敝出末策。

美名固可慕,实施竟何益。

天下方骚然,废书三太息。

注释

1. 押词韵第十七部

2. 周衰,大都偶国王畿之制紊。连乡轨里之法行,乡遂之制紊。赢秦阡陌,豪强兼并,都鄙一同之制亦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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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节(1873-1935) 原名晦闻,字玉昆,号纯熙。甘竹右滩人。清末在上海与章太炎、马叙伦等创立国学保存会,刊印《风雨楼丛书》,创办《国粹学报》。民国后入南社,长居北京,任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、清华大学研究院导师。一度出任广东教育厅厅长。以诗名世,与梁鼎芬、罗瘿公、曾习经合称岭南近代四家。作品兼见唐诗文采与宋诗骨格,人称"唐面宋骨"。对先秦、汉魏六朝诗文颇多精当见解。有《诗旨纂辞》、《变雅》、《汉魏乐府风笺》、《魏文帝魏武帝诗注》、《曹子建诗注》、《阮步兵诗注》、《鲍参军诗注集说》、《谢康乐诗注》、《谢宣城诗注》、《顾亭林诗说》、《蒹葭楼集》等。